为有效防控禽流感等疫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昆明市人民政府决定暂停在主城区二环路以内区域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范围:昆明市主城区二环路以内所有区域,包括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临时摊点及其他场所。
二、暂停内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暂停所有活禽(包括鸡、鸭、鹅、鸽等)的交易、宰杀行为。
三、实施时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具体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监测和评估情况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各活禽经营户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立即停止活禽交易和宰杀活动,并做好场地清洁消毒工作。
(二)市场开办者、管理者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暂停措施落实到位。
(三)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购买禽类产品时请选择经过检疫合格的白条禽或冷冻禽产品。
五、监管措施: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本通告由昆明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昆明市人民政府
[具体日期]